近日,知名博主韓路發(fā)布了一段視頻,揭露了一款外形酷似小米YU7的低速電動車,這款車型被戲稱為“老頭樂”。從視頻中可以看到,這款“老頭樂”在外觀設計上幾乎完全復制了小米YU7的風格,但整體做工略顯粗糙。更為引人注目的是,車輛前部的小米“MI”標志被替換為了“M七”字樣。
視頻中展示的截圖進一步揭示了這款“老頭樂”的細節(jié)。盡管其試圖模仿高端車型的設計,但在材質和工藝上仍有較大差距。這種低速電動車,因其常被用作老年人的代步工具而得名“老頭樂”,雖然在外觀上與汽車相似,但在性能和安全性方面卻大打折扣。
據了解,低速電動車在各大城市中正逐漸被淘汰。以北京市為例,自2023年12月31日起,違規(guī)的“老頭樂”已被全面禁止上路行駛和停放。這一舉措旨在減少因低速電動車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提升道路安全性。
回顧歷史,類似的事件并非首次發(fā)生。早在2015年,濰坊瑞馳公司就曾打著“雷軍電動”的旗號生產銷售一系列外觀酷似小米Logo的低速電動車。小米公司隨后將該公司訴至海淀法院,指控其構成不正當競爭。經過審理,法院認定濰坊瑞馳公司確實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標專用權,并判決其停止侵權,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40萬元。
當時,小米公司指出,濰坊瑞馳公司在其生產的電動車上使用了小米商標,并取名“雷軍電動”,這種行為意圖搭小米公司的便車,誤導消費者認為該款車型與小米公司有關。法院審理認為,濰坊瑞馳公司使用的商標與小米公司的商標在整體上存在較高相似度,且小米公司的商標已具有相當的顯著性,為公眾所熟知。因此,濰坊瑞馳公司的行為構成了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