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商家投訴通道Q4受理的全國超20家電商平臺3500余份商家投訴案例,以及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分析的數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fā)布《2024年Q4中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報告涉及了綜合電商、直播電商、B2B、跨境電商、數字生活服務等領域,并公布了四季度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投訴案例可窺見當前電商平臺商家困境。其中,閑魚平臺在Q4期間收到數十份商家投訴,以下為閑魚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訴案例。
據“電訴寶”顯示,2024年Q4期間閑魚平臺商家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這三項,其中任意僅退款(81.82%)、隨意封店(9.09%)、過度維護消費者(9.09%)。
據“電訴寶”顯示,2024年第四季度”,投訴閑魚電商平臺的其他用品占比最多,為63.64%。居家用品、運動用品、3c數碼商品、戶外用品商家占比皆為9.09%
商家投訴遭不合理退款 要求”閑魚“平臺退款一半
12月28日,閑魚平臺上一商家黃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2年5月2號在閑魚平臺經歷了不合理的僅退款判定僅退款,侵害他的權益 黃先生的訴求的是退款一半。黃先生表示他們的音樂制作這行就是不支持退款的,所有的工作室訂單開始了黃先生就盡力去做到滿意,而且黃先生比其他店鋪是無條件免費修改到滿意為止。
黃先生指出編曲構思是音樂前期重要的一部分,后面所有的工作都是以編曲為基礎的,整體框架已經出來了 閑魚平臺不顧賣家利益僅退款非常不合理,買家一句不喜歡就全額退款否定黃先生的工作。
商家投訴遭不公退款判決 要求買家退貨或補償貨款
12月20日,閑魚平臺上一商家張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4年12月7日,買家房先生在張先生店鋪下單一套價值69.69的商品,后惡意申請僅退款,張先生的訴求是希望買家退貨,或者補償貨款
商家投訴遭不公判別 閑魚隨意封店
12月17日,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劉先生是一名在閑魚經營了多年的賣家,平時信用度很好,誠信交易,交易過的買家無差評,都是好評 !只因一名買家和我私聊,要求我微 信提醒他服務進度,劉先生指出他作為賣家,真城的為每一位買家服務,提升交易,所以答應了這個買家的要求 。本來是很正常的一次交易,閑魚因為這個原因永久封了我的賬號,并處罰其私聊違規(guī) ,所以就要永久封號。
劉先生認為他作為賣家,買家問什么,自然要答什么,從而達成交易 另外我作為賣家很明確的表示過要買家在平臺交易,并不存在站外引導交易,而且我這次交易最主要的問題在于買家,買家在交易中問我要求我的,我才回復,并不是我主動要去說的,所以應該責任制,誰的問題去找誰,而不是對我處罰嚴重封號,所以很不公平。劉先生的訴求是解除封號。
商家投訴“閑魚”不合理操作 隨意扣除賣家錢款
12月14日,繆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買家在其閑魚店鋪下單一塊釣魚用的顯示器,鏈接內可以清洗看出其賣的是屏幕,而買家收到后說沒有攝像頭。陳先生認為閑魚平臺不支持無理由退換貨的平臺,所以要求買家付給我12元運費后再退貨。買家堅持不付給我運費,然后平臺處理。買家在12月6日簽收快遞,而閑魚客服在12月9日給我打電話說可以直接扣除買家12元,但是要求我攔截回快遞,因平臺物流商可以看到商品已被簽收,所以我和閑魚客服提出我要核實能否攔截后再給出答復,掛完電話直接被僅退款81元。后續(xù)和買家聯(lián)系,買家說會退還。等了幾天后打電話給買家,買家表示閑魚平臺扣了他12元,所以他不會把貨物退回。閑魚平臺在沒有合適快遞信息的情況下隨意扣除賣家的錢款屬于違規(guī)行為,并且在電話中清楚的告訴了閑魚客服,是要在核實快遞后才能答復。
陳先生認為閑魚平臺在未充分核實賣家能否攔截快遞的情況下,擅自決定扣除買家12元并僅退款81元給買家,導致賣家貨物和錢款兩失,并且買家也拒絕歸還貨物。
從企業(yè)庫了解,閑魚隸屬于浙江阿里巴巴閑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冊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法定代表人為丁健。
據“企業(yè)風險評級系統(tǒng)”顯示,“閑魚”所屬浙江阿里巴巴閑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據“電訴寶”顯示,四季度電商平臺投訴占比依次為:拼多多(40.53%)、抖音電商(30.05%)、淘寶(22.03%)、天貓(1.78%)、京東(1.01%)、快手電商(0.72%)、1688(0.69%)、全球速賣通(0.49%)、閑魚(0.32%)、微 信(0.26%)、阿里巴巴(0.26%)、美團(0.14%)、蘇寧易購(0.14%)、視頻號(0.11%)、小紅書(0.09%)、得物(0.09%)、餓了么(0.09%)、temu(0.03%)、中免日上(0.03%)、亞馬遜(0.03%)、微 信小程序(0.03%)、考拉海購(0.03%)、阿里巴巴國際站(0.03%)、飛豬(0.03%)、其他(1.01%)。
除閑魚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還涉及淘寶、快手、1688、餓了么、抖音、快手、小紅書、天貓、拼多多、微 信電商、考拉海購。涉及問題包括:任意僅退款、過度維護消費者、凍結店鋪資金、退款問題、隨意封店等。
網絡消費糾紛調節(jié)平臺“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fā)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并將發(fā)布《2024年中國移動出行消費投訴數據與典型案例報告》。
附錄:
大促背后“一地雞毛”?電訴寶發(fā)起雙11網絡消費調查行動
:《2024年“雙11”期間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2024年10月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2024年Q3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2024年9月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xié)的肯定。如2020年出席國家市監(jiān)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創(chuàng)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fā)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guī)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guī)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fā)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fā)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yè)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行。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yè)委員會專家。
2013年,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yè)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fā)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fā)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jiān)會等六部門聯(lián)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