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集團在香港高等法院關于其清盤程序的最新裁決中迎來了關鍵進展。據公告,該裁決于4月17日下達,詳細規(guī)定了清盤監(jiān)督機構的成員資格,明確了僅有法定債權人可以參與或成為此類機構,經濟權益持有者則被排除在外。
法院在裁決中指出,清盤程序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權利進行,而非經濟權益,此舉旨在防止程序混亂和濫權風險。由于恒大集團已資不抵債,股東無權參與剩余資產的分配,因此也被排除在清盤監(jiān)督機構之外。法院特別提及,控股股東可能涉及歷史不當行為,必須防止其干擾清算進程。
這一裁決是對中國恒大長期清盤過程的又一重要節(jié)點。去年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已首次頒布對中國恒大的清盤令,并指定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為共同及各別清盤人。他們的職責包括保存公司資產、向債權人返還價值,以及調查公司陷入困境的原因。
然而,中國恒大的清盤之路并非一帆風順。其清盤聆訊日期多次推遲,且公司至今尚未提出可行的重組方案。盡管清盤人已從公司資產中回收了少量價值,但鑒于公司的債務水平和業(yè)務挑戰(zhàn),重組進程仍面臨巨大挑戰(zhàn)。恒大的子公司天基控股也已進入清盤程序,進一步增加了整體債務處理的復雜性。
與此同時,恒大汽車在港交所的復牌之路同樣充滿波折。公司需滿足聯(lián)交所的一系列復牌指引,包括發(fā)布尚未發(fā)布的財務業(yè)績、解決審計修改、證明遵守上市規(guī)則,并向市場披露所有重要信息。然而,由于流動資金緊張,恒大汽車無法確保審計師和其他專業(yè)顧問進行現(xiàn)場審計工作,導致2024年度業(yè)績公告延遲發(fā)布。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暫停買賣。
恒大汽車表示,盡管過去幾個月一直在努力節(jié)省成本,但資金水平仍然不足,無法確保所有服務的正常進行。同時,公司迄今未能成功找到能夠幫助緩解流動資金問題并推進重組的戰(zhàn)略投資者或買家。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已指定一名管理人負責恒大恒馳新能源汽車(上海)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程序,這無疑給恒大汽車的未來增添了更多不確定性。
聯(lián)交所已警告,如果恒大汽車的股份連續(xù)停牌18個月,即至2026年9月30日,其上市地位可能會被取消。這無疑給恒大汽車管理層施加了巨大壓力,迫使他們盡快采取行動以滿足復牌條件。
對于整個恒大集團而言,清盤程序和子公司的困境只是其龐大債務問題的一部分。業(yè)內分析人士認為,盡管法院的清盤令為債務重組提供了框架,但恒大仍需克服重重困難才能走出困境。未來,恒大集團及其子公司能否成功重組、恢復運營,仍需時間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