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四川匯宇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匯宇制藥)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丁兆發(fā)出了通報批評的決定,這一決定源自一起涉及短線交易的違規(guī)行為。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該決定是基于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jiān)管局出具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詳細披露了違規(guī)情況:自2018年11月起,丁兆擔任匯宇制藥的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在此期間,他的父親丁某和母親嚴某利用各自的證券賬戶,在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間合計買入了142,212股“匯宇制藥”股票,交易金額達到2,813,063.78元。隨后,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他們幾乎賣出了相同數量的該公司股票,交易金額為2,525,138.99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中關于短線交易的限制,即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再次買入同一支股票。丁兆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因其父母的行為被認定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表示,丁兆在收到紀律處分事項的通知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并未提出異議。鑒于這一違規(guī)事實和情節(jié),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對丁兆進行通報批評,并將此紀律處分通報給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上海證券交易所強調,匯宇制藥及其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此次違規(guī)事件,建立健全股東持股及變動的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主體在股票交易中的報告、申報和監(jiān)督程序,以確保嚴格遵守持股變動的相關規(guī)則。同時,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提醒所有上市公司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應以此為戒,在證券交易等活動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及所作出的公開承諾,維護證券市場秩序,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次事件再次凸顯了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在證券交易中的合規(guī)責任,提醒所有市場參與者必須誠實守信,共同維護一個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場環(huán)境。